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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生园商标维权胜诉
晨报记者华笑丛报道 作为上海梅林旗下主要的盈利支柱,冠生园集团日前在一起商标“打假”官司中一审胜诉,被告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被要求立即停止对“冠生园”商标的侵权。
在去年启动了资产重组后,冠生园集团所属的食品主业经营性资产,包括其所拥有的“冠生园”、“大白兔”两个中国驰名商标,以及“华佗”、“佛手”等上海著名商标目前正在逐渐置入上海梅林,如何利用好这些无形资产,使老牌子焕发新机,也是重组后公司探索的方向之一。而记者从冠生园集团有关人士处获悉,“冠生园”商标“被傍”,却是公司十分烦恼的。该人士告诉记者,由于历史原因,以冠生园为名的食品生产企业散布全国各地,因此冒用“冠生园”商标的事情屡屡发生,但其实这些企业之间互不相关,“冠生园”商标仅由冠生园集团独家拥有。2000年,“冠生园”商标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受到国家保护,至此,国内无法再设立与冠生园名称相同的企业,但是商标被假冒却时常发生。2010年底,冠生园集团发现,苏州冠生园多次在其生产的月饼及糕点上使用冠生园商标,于是,公司在进行取证后,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这也是公司首次拿起法律武器打假。
日前,南京中院作出判决判定:苏州冠生园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侵害冠生园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,停止“冼冠生是其创始人”、“百年老字号”、“百年经典”字样的虚假宣传,停止冒用“中华老字号”的认证标志等,并赔偿冠生园集团经济损失50万元。至此,“冠生园”维权行动终于告一段落,这次打假行动也成为目前国内老字号品牌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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